經常爭論有什麼不好?有《聖經》為証︰《弗利比書》2:14凡所行的,都不要發怨言,起爭論,
不要為爭不值得爭的書或沒有底的事而浪費時間。有《聖經》為証︰《提多書》3:9要遠避無知的辯論,和家譜的空談,以及分爭,並因律法而起的爭競。因為這都是虛妄無益的。
發言之前應當多加思考。有《聖經》為証︰《箴言篇》15:28義人的心,思量如何回答。惡人的口,吐出惡言。
用柔和的話打消爭論。有《聖經》為証︰《箴言篇》15:1回答柔和,使怒消退。言語暴戾,觸動怒氣。
是否應當介於他人的爭論之中?有《聖經》為証︰《箴言篇》26:17過路被事激動,管理不幹己的爭競,好像人揪住狗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