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律法主义

律法主义是将规条凌驾于上帝与人之上。有《圣经》为证:《马太福音》12:9-10耶稣离开那地方,进了一个会堂。那里有一个人,枯乾了一只手。有人问耶稣说,安息日治病,可以不可以。意思是要控告他。

律法主义是一种奴役形式。有《圣经》为证:《加拉太书》4:8-9但从前你们不认识神的时候,是给那些本来不是神的作奴仆。现在你们既然认识神,更可说是被神所认识的,怎麽还要归回那懦弱无用的小学,情愿再给他作奴仆呢。

律法主义是做给人看的。有《圣经》为证:《歌罗西书》2:23这些规条,使人徒有智慧之名,用私意崇拜,自表谦卑,苦待己身,其实在克制肉体的情欲上,是毫无功效。

我们得救是因着信心而不是靠行为。有《圣经》为证:《以弗所书》2:8-9你们得救是本乎恩,也因着信,这并不是出于自己,乃是神所赐的。也不是出于行为,免得有人自夸。